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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 全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2010-5-25 14:28:00 来源:< >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继续做好2006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做好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及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培训工作,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安全、和谐校园建设,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山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教师“校园安全”全员专题培训。
  一、培训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中小学幼儿园全员培训工作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促进安全和谐校园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及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依法治校的思想,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安全管理能力,规范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行为,为保障中小学生的健康与人身安全、校园财产安全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培训对象
  1.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含职校、民办学校)。
  2.学校各类安全管理专职人员。
  3.全体教职员工。
  三、培训内容及师资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分析全市中小学安全工作面临的基本形势和主要任务,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学习掌握预防和处理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基本办法与经验,进一步提高各地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培训师资由聘请的省、市内有关专业方面的专家,长期从事中小学学校管理工作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有实践经验的市、县(区)教育局领导、中小学校长组成。
  四、培训方法及要求
  1、分级组织培训。本次培训工作涉及人员多,因此我们采用分级培训的方法进行。中学校长、乡镇联校校长和县区属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参加市级培训;县区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幼儿园)校长由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培训;农村小学校长由乡镇联校负责培训;学校教师由本校负责培训。
  2、分类组织培训。对于学校的各类安全专职工作人员由市、县教育局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题培训。
  3、培训可采用现场讲座培训、观看安全教育专题片、实地演练、召开座谈会等不同形式,但各级、各类培训都必须制定教学计划,按照教育部要求,校长培训不得少于16个学时,培训内容要纳入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划,作为学校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培训后经考试合格,记入中小学校长考核档案。学校安全专职人员培训按照培训机构安排的教学计划执行,教师培训要严格执行继续教育培训及考试计划的各项规定。
  4、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由各级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教师由本校校长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各类安全专职人员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但必须由同级教育部门协同组织。
  5、市、县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应由相应的教育干部培训机构负责实施,但聘用教师必须是有专业职称和能力的专家学者以及从事安全专业管理、有丰富管理经验的部门负责人组成。也可适当请一些有安全管理经验的教育局领导、校长交流管理经验。
  6、培训要重视对国家有关学校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但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采用案例分析,就校园治安、消防、食品卫生安全、意外伤害等各类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进行针对性的探讨研究。
  7、在教师培训方面,要特别重视校园安全防范知识的学习和实际救助技能的培训。
  8、培训时间原则上在2007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市、县级培训前半年结束,学校培训后半年集中完成。
  9、安全培训教材的使用。原则上校长及安全管理专职人员的培训应由市、县教育部门或培训机构统一订购教材,学校报销。教师安全培训统一使用继续教育培训教材。
  10、培训经费。校长、学校安全专职人员培训经费可根据本地情况由教育部门下发文件确定,或统一作财政预算安排或适当收取培训费,由参训人员回本单位报销,培训机构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报物价部门审批。
  11、各级培训都必须制定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包括组织领导机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要求等,学校要建立教师安全培训档案,教师全员培训结束后要参加统一的继续教育安全课程考试。培训结束后学校要写出书面总结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2、市、县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培训的督导检查,对应付差事、不认真组织培训且造成安全事故后果的学校校长严肃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决定成立阳泉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全员培训工作领导组:
  组  长:赵平有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史润才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文魁  市直教育工委副书记
  武  文  市直教育纪工委书记
  张国红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龙银  市教育局副局长
  肖有世  市教育局副局长
  程保存  市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袁文华  市教育局副处级调研员  基教科科长
  成  员:石慧生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李智银  市教育局思政科科长
  乔海林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路俊先  市教育局师训科科长
  崔建国  市教育局职教科科长
  贾  刚  市教育局成教科科长
  郭玉贵  市教育局体卫科科长
  冯素清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郭宏卿  市教育局监查室主任
  韩先荷  市托幼办主任
  郑晋宝  市勤工办主任
  张有庆  市电教馆馆长
  李爱存  市教研室主任
  胡月庆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李素红  市教学仪器供应站站长
  宋崇魁  市教科所所长
  办公室主任:袁文华(兼)
  成      员:李智银  乔海林  路俊先  郭玉贵  韩先荷  崔建国
  各县区、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培训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七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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