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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屯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2010-2-3 14:54:00 来源:< >
  学校是师生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教学楼的安全,保障教学活动的有序、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有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进入校园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校园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动作他用;开关门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4、爱护水电设备,节约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各种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特别是水电、消防设备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任意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校园,如确系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改装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校园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并列入教师量化考核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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