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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2009-12-16 16:00:00 来源:< >
  为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人才,并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必须严格按学校作息制度作息。
  1、上课时间,学生一律不准留在宿舍。凡私自留在宿舍的,除批评教育直至处分外,该宿舍楼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该生承担责任。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如生病等确需留在宿舍的,必须经学生科批准。
  2、晚熄灯号响后,学生不准再外出。因生病需外出就医的学生,必须向门卫出示校卡或学生证,并办理登记手续,回校时要出示就医凭证,如病历、收费收据等。
  3、凡吹熄灯号过10分钟后才回校的,即算晚归,必须出示校卡或学生证并办理登记手续才可进入校园。毕业班学生如因实习确需晚归者,凭实习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学生科办理好登记手续。不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晚归的,一律按晚归违纪处理。
  二、学生不准爬楼、爬围墙。
  三、内宿生不准住在校外,特殊情况需在亲戚朋友家住宿的,需经家长同意,并报班主任同意,报学生科或保卫科批准。
  四、学生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锁宿舍门;如不关锁,造成室内财物丢失者,责任自负。
  五、男生不准上女生宿舍,女生不准上男生宿舍。
  六、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凡有亲戚朋友需在学生宿舍过夜者,必须报校保卫科批准。
  七、不准在宿舍内私接电线和煮食,不准在宿舍内抽烟、酗酒;不准将花盆摆在阳台或走廊栏杆上;不准坐在窗台或走廊栏杆上玩耍、聊天,不准往宿舍外扔杂物。
  八、不准到江河里游泳、玩水。
  九、横过马路时必须注意往来车辆,不准与车辆抢道。
  十、各班值周生每天下晚自习后必须锁好教室门,以防财物被盗。
  十一、实习学生必须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规范。
  以上规定,希全体学生务必遵守。如有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退学处理。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十三、解释权属学生科、保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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