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月月底由分管校长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2、每月下旬由总务处组织进行校舍(包括体育设施、用电设施、防汛设施、防止拥挤踩踏设施等)、饮食、消防等设备设施安全大检查并做好记录,结果报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每月下旬由政教处组织进行班主任安全教育、安全事故的检查总结;
4、每月下旬由教务处组织教学安全(尤其是体育课、写生课等)检查并总结;
5、寝室安全检查:早、中、晚及就寝前的学生在寝室内时间由寝室管理员监视并做好记录,有情况及时制止并上报。保卫科次日检查前一日晚上就寝时间监控录像情况并做好记录;
6、安全检查后,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汇报,各处室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7、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由检查负责人和隐患部位负责人签字,并妥善保存,以备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