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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学校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2009-7-2 11:14:00 来源:< >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为了能够有效地控制传染病,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校医、总务、教务、政教主任。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疫情报告人:校医
  (二)联系电话
  廊坊市卫生局疫情控制科电话:0316—2133414;廊坊市防疫站电话:0316—2115055;
  广阳区防疫站电话:0316—2682039;安次区防疫站电话:0316—2683605
  三、任务分工
  组长:负责指挥全面工作。
  副组长:(甲)负责在医院指挥,对病人进行治疗;(乙)负责在学校指挥,进行隔离、消毒等方面的工作。
  校医、教务主任负责护送病人去医院治疗。
  总务主任负责进行隔离、消毒等方面的工作。
  政教主任负责指挥班主任作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秩序。
  四、工作步骤:1、报疫情;2、切断传染源、隔离消毒;3、护送病人去医院;4、通知家长。
  五、传染病种类
  (一)鼠疫、霍乱;
  (二)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炭疽、斑疹伤寒、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淋病、梅毒;
  (三)肺结核、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六、具体工作
  1、学生或教职工在家中出现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由校医作初步检查,需转院治疗的立即转入传染病医院。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校医或班主任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如果是本校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要求戴防护口罩、手套,由校医初步检查后,是传染病立即转入传染病医院并通知其家属,家属不能到校的由校医或工会主席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3、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医院(市传染病医院诊治)。
  4、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6、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市教育局和市疾病控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7、对患有下列传染病的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予以必要的隔离治疗,直至医疗保健机构证明其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8、如果出现烈性传染病感染,学校将依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报请市教育局并经市政府批准,实行全校停课。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市教育局的处理意见。如校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②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③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市疫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9、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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