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完善传染性疾病疫情信息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机构:
学校成立健康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李培收,副组长:隋同玲,成员:李中怀,周妍华,于喜松。联系电话:6679369。
(二)、学校工作职责:
由“学校第一把手”负责的学校学生健康安全与卫生防疫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
主要职责:根据县教育局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预案,制订本校的防控预案。建立健全防控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开展对师生员工的卫生
宣传教育;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一经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症状的学生,要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及时向中心小学和卫生部门汇报学校病例发生情况。疫情发生时,我校根据所在地政府及教育局的部署,启动防控工作预案,组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经常性预防与控制措施:
(一)宣传教育。
开展校会、班会、标语、宣传栏、广播等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预防知识。
(二)坚持体育锻炼。
坚持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活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三)检查督促。
中心小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小学、幼儿园的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我校坚持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应急措施:
(一)我校一旦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病例,实行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我校指定报告人负责每日上午九时前向教育局报告本校出现的病例或疑似病例,学校指定报告人负责每日上午十时前向县教育局报告本校出现的病例或疑似病例,在病例诊断改变(包括疑似病例确诊、疑似病例排除等),病人治愈出院或死亡时,疫情专任报告人应及时上报有关变更信息。
(二)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疫情期间我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各项活动应进行相应调整。学校也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大型教学教研活动。
(三)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对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厕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消毒,并保证空气流通。对病人或疑似病例住所和活动过的场所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四)严格考勤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有发热特征的传染性疾病病例,每天对师生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发现发热患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五)调整教学方式。我校若发现有“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病人或疑似病人,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的同时,对病人或疑似病人所在班暂停集中上课,学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两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再行复课。若学校发现多个班有学生感染,学校报告请示教育局批准后,予以全校停课。学生停课放假期间,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注意加强与学校及家长的联系,要求学生不要到公共场所活动。对于家庭确有困难不能离校的学生,学校要给予关心并妥善做出安排。
(六)加强宣传工作与舆论导向,尊重与满足师生的知情要求。在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传染性疾病科学防治知识的同时,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防控的信息,使学校防控的信息公开、透明,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正确引导,稳定师生的情绪、心态,消除师生员工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