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各处室负责制,班主任包班级,任课教师包课堂制度。每学期初由校长分别与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二、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气候、社会等不同环境及年龄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切实的教育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时要结合班会、校会、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使得所有教职工牢固建立保护学生健康安全的责任心;使得学生牢固建立起“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意识,懂得一旦发现同学被伤害或可能被伤害立即报告老师和学校。要组织师生学习《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学校安全工作预案》、《中小学生安全自救自护常识》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要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
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确保实现校园天天平安的目标。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规”管理。各班级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活动每个环节要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2、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总务处要完善校舍查勘鉴定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校舍,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撤离学生,书面上报主管部门,并立即整修。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实行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总务处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要清晰。
5、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安安全管理。学校要积极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6、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全体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过重课业负担,努力创造有利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学生心理问题。
四、学校安全报告制度
要加强学校事故及事故隐患报告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向教育局及镇政府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后,应在2小时内向教育局及卫生、公安、镇政府等相关部门报告。
五、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要在学期初和学期中,对校舍、教学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进行综合性的定期检查;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时要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跟踪档案,及时整改。平时发现问题随时处理。
六、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紧急处置和报告制度
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第一知情者为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医疗,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导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室。
七、有关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制度
班主任、教导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教导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群防群治”。各功能室、办公室和教室要全面做好其消防安全工作。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消防组织。学校设消防安全联络员一名,各室设消防员共24名。做到责任到人,各尽其责。(见《消防安全网络图》和《灭火器分布和消防员》)
4、利用各种形式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并熟悉火警电话119和急救电话120。
5、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及消防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学校专职消防员(王学祥),并组织人力和物力进行及时整改。
6、对消防器材设备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消防器材设备完好率保持在100%。
7、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年至少集中组织消防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灭火演练。
8、师生要自觉爱护消防器材设备,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备者,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并加倍赔偿损失。
9、学校消防通道必须设安全通道标志,并做到畅通无阻。
10、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1、学校档案室要建立和完善消防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