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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小学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2010-4-30 11:10:00 来源:< >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抢险救灾队伍。
  (1)抢险救灾组:
  组长:
  成员:
  (2)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程序:
  (1)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泗塘派出所电话:。
  (2)宝山教育局。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电话110)。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组织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外来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
  4、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⑶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5、疏散人员。
  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生安全。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所在学校负责人报告。
  (2)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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