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师生在校安全,加强预防能力和防范能力,把学校安全工作抓细,作如下规定:
一、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对上级各部下发的传真电报,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
二、每星期周前会,班会,集体升旗降旗时间要做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使广大师生能从电视报道,报纸宣传等媒体上报道和安全事故有了解。通过这些典型事故,提醒师生要时时处处注意安全。
三、对学生加强在水电火交通饮食等各方面的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备急救。
四、密切关注校舍状况,师生全员动员,高度重视校舍,设施安全状况,加强巡逻次数,保证早发现问题,早消除隐患,除晚上由护校人员负责值班外(包括星期六),其它时间由校委会按周值日,进行检查值班,经常对校舍设施进行检查,作好记录,确保不出问题。
五、学生上、下楼梯高峰期(如课间操、中午、下午放学时)各楼层楼梯要有值班教师监督疏导,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一经发现安全隐患,应在认真组织排查的同时,及时上报教委及办学单位,妥善处理。
七、节假日必须安排值班人员,并做好交接记录,若出问题,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八、值日安排:
周一刘宝国
周二刘啸
周三刘子锋
周四刘培玉
周五李建玲
放学及夜间值班郭丕贵
九、每一周进行一次安全大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