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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第二小学综合治理工作计划(2009——2010学年度)
2010-3-10 12:31:00 来源:< >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和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学校的稳定,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订本计划。
  二、工作原则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和处理工作,做到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违章必纠。
  (1)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和领导,健全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2)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相关制度,改进防范措施。
  (3)继续实行治安防范报告制度。
  三、工作目标
  (1)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创设教育和谐发展的平安环境和氛围。
  (2)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事情,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
  (3)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安全机构和信息网络制度,并发挥其各自的作用,全面开展工作,有效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严禁非本校师生随便进入校园,杜绝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滋事。
  (4)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教育学生懂法、守法、用法。教育师生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与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坚决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5)杜绝赌博,反对封建迷信活动以及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为防止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决不允许渲染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书籍进入校园。
  (6)切实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四、深入开展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按照“预防为主,及时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教职工之间和学生之间出现的各种矛盾及时妥善解决。
  1、教职工之间出现的矛盾,行政人员要及时疏导,做好双方的工作,让矛盾化解。
  2、学生中出现的矛盾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要主动去了解情况,做好说服教育工作,让矛盾化解,必要时要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五、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治安体系
  1、聘请校外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来校宣讲有关法律常识。落实好鳌峰派出所与我校的警民共建关系。
  2、落实好学校治安岗位责任制,加强校内巡查工作,发现寻衅滋事的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3、落实好学校每次放长假的值班巡逻工作。
  4、食堂工作时,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饭菜做好后落实专人看管,搞好饮食卫生工作。学生午休时要有专人看护。
  5、上课时间内,如有学生须离校,必须经班主任和校领导的批准后方可走出校园。
  6、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定期研究有关加强学校周边治安防范工作。
  7、层层签定责任状。
  8、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加强防范意识,做好安全用电、用火、防盗、防爆等安全四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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