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塔中学学生安全责任状 |
2009-7-21 13:06:00 来源:< > |
|
根据上级精神,贯彻“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特签订此责任状。
1、学生要自觉遵守上、下学的交通安全,严禁乘坐无证照、超量、超速车辆。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追逐打闹,骑自行车不得载人。
2、禁止学生持有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偷窃他人财物、破坏公共财物,特别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等凶器带入校园。
3、家长要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不吃过期、变质、不卫生的食物,杜绝中毒事故发生。
4、学生不得进入游戏机室、网吧、歌舞厅等不宜涉足的营业性娱乐性场所。
5、上下楼梯慢步轻声、右侧通行,不要推搡、打闹、拥挤。尤其是放学高峰时,上下楼要礼让有序。
6、不准攀爬墙壁、栏杆、阳台及建筑物顶部等危险性地方。
7、学生不要接触教室内和校内任何电气设备,不得抽烟、玩火,严禁携带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危险品入校。
8、体育课、实验课、微机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9、教育学生正确处理与他人的矛盾磨擦,无法解决时应及时告诉家长、老师和学校领导,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10、教育学生交友要慎重,要学会自我保护,不轻信陌生人的话,不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来往。
11、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外出,如确有特殊情况外出,必须要有班主任老师批准,查明出校事由、具体时间,并由班主任出具通知单,交给门卫验收。
密切联系,家长与学校应加强联系和沟通,互通安全信息,共商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学生在校内正常学习期间的安全,由学校进行监管,在校外以及节假中的安全由家长监管并全面负责。
学生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