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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七中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
2009-7-6 17:00:00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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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高碑店地区团委联合地区司法所,在北京市第十七中学隆重举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授牌仪式,区司法局局长宋雨声、团区委副书记汪斌参加了此项活动,地区团委聘请高碑店派出所周旭同志为十七中学法制副校长、北京天渡律师事务所雷贵章律师为该校法制辅导员。仪式上,团区委副书记汪斌指出:希望地区团委要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契机,将青少年法制教育与素质教育、日常生活、培养品德人才和立志报国结合起来,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使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成长问题,切实把地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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