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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OO九年张家港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
| 2009-7-3 16:24:00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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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创建平安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体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以严格、规范、精细的管理,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无重大火灾、爆炸、重大交通安全、集体急性中毒、踩踏、坍塌等各类学校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事件及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三、主要工作
1.打牢安全基础,完善安全防范体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今年,将完善学校防雷设施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校要积极配合,保证工程如期、按质完成。
进一步加大安全基础设施的投入,完善校园平安网。中心(市镇)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都要安装周界报警,重要部位安装CK报警。寄宿制学校要安装巡更器系统,真正落实巡查制度。
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严格落实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值班制度,节假日、非常时期和寄宿制学校24小时候行政带班制度,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教育和值班情况的考核。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有效落实进出校门登记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巡逻制度。
2.强化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要围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主题和学校实际,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发放安全资料、制作宣传板报、召开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拥挤踩踏、交通、溺水等事故的教育。
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联系民警的作用,全面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
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安全教育读本》,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今年,将组织人员编写《中小学安全教育读本教学大纲》,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教育的指导。要通过对学生安全知识了解情况的抽测等方法,加强对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成效的检查考核。
各校要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每学期要精心制定方案,组织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演练情况,要认真总结,不断改进和完善方案,逐步提高实战效果。
3.细化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加大校园安全督查力度。继续实施学校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制度,教育局将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职能科室将增加随机检查的次数,把检查的重点放在寄宿制学校、外来人员子女学校、村校及有学生专线车的学校上,把检查内容重点放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上,将督查和检查的结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校要根据教育局安全检查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安全检查要求,落实安全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管理台帐记载;要重视开学前、学期中和重大活动、节日、寒暑假、恶劣天气前后等重要时段以及食堂、宿舍、化学药品储藏室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保障学校师生及财产安全。
各校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张家港市教育系统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张教〔2005〕51号),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正确报告相关信息,为及时、有效、科学地处理重大问题,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创造条件。
4.健全组织网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校要调整、充实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要求并落到实处。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把安全工作列入教师工作质量的考核内容,加强考核,真正做到事事有人做,事事有人管。
要继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行风评议、校长工作质量考核、文明单位评比等的内容之一。今年将出台《张家港市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5.加强沟通联系,铸造安全管理合力。
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卫生、交通、安监、质监、建设、消防等部门的联系,积极主动的与他们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开展专项检查,解决校内治安、食品卫生、学生乘车、特种设备、校舍、消防等重点问题。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认真抓好《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落实工作,狠抓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为学校师生创设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6.坚持守土有责,确保学校稳定。
由于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体制变革、社会结构变动和思想观念变化所产生的社会矛盾纷繁复杂,特别是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不利影响正在日益加深,由此带来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大量存在,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各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宣传教育到每一位师生员工;要全面落实各项责任制,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不发生师生越级上访、集访和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师生违法犯罪事件。要继续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当前校园安全稳定二十项具体工作的通知》(张教〔2008〕59号)要求,重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预防群体性突发事件等项工作。要在师生中深入开展反邪教和国家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校内宗教传播事件,要及时了解师生中聚众集会等苗头性信息,落实好防范措施和应急预警预案,确保校(园)内无人参与群体性事件和其它影响社会稳定和安全的活动。要以维护稳定为第一原则,做好学生升学、招生、就业等指导工作。要妥善处理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加强宣传引导,善于教育疏导,要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正确处理人事聘用及教育资源整合、师资分流等工作中的问题。要在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下,在聘用、清退教职员工(特别是临时用工)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过程中,增强法制意识,人性化操作,避免引发严重的矛盾纠纷。
7.深化创建工作,全力打造平安校园。
继续开展消防标准化管理的创建工作,年内,所有寄宿制学校都要通过考核验收;认真贯彻落实市政法委关于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精神,全面深入推进平安学校创建工作。结合苏州市平安学校创建要求,不断完善和细化创建标准。今年,我市所有学校要通过张家港市平安学校的考核验收,10所学校要创建成苏州市级平安学校。要把创建活动作为重要抓手,切实推动和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创建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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