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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油管道学院各单位(部门)副职安全职责 |
| 2009-7-3 13:12:00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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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管理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查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奖惩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计划和方案,并组织或督促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检查各专业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5、组织开展安全综合检查,协调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检查。
6、参与审查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要求监督实施。
7、协调组织本单位(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并督促落实。
9、负责本单位(部门)及所属管辖业务的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10、定期向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1、定期向行政正职和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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