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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管道学院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安全职责
2009-7-2 15:54:00 来源:< >
  协助院长和主管安全工作的副院长抓好安全工作,对主管单位(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主管单位(部门)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配合人。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督促主管单位(部门)安全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安排。
  2、掌握主管单位(部门)的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3、指导督促建立健全主管单位(部门)的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基层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4、指导主管单位(部门)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总结推广基层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5、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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