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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管道学院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 |
2009-7-2 15:54:00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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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安全工作的副院长协助院长具体抓好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学院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是学院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学院具体情况,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督促安全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安排。
2、掌握学院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3、指导督促建立健全学院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4、指导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总结推广基层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5、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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