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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学校教学活动安全方案
2009-7-1 14:47:00 来源:< >
  为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避免发生伤害事故,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责任单位:教务处。责任人:任课教师。
  二、工作要求
  (一)体育课、课外活动
  1、责任人:体育教师、课外活动组织者;
  2、学生必须遵守体育课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学生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4、上体育课前体育教师或器材保管员,要对所使用的体育器材进行安全检查,无问题的才可使用;
  5、体育教师要向学生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带领学生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6、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学校汇报;
  8、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二)文化课、自习课
  1、责任人:任课教师;
  2、负责本节课的学生考勤,对于迟到、旷课的学生及时告诉班主任;
  3、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不允许校外人员找学生,也不允许校内学生上课找学生;上课期间陌生人找学生时更不要放学生出去,不要把学生赶出教室,更不允许把学生赶出学校;
  5、遇到陌生人问学生住址、电话、联系方式时不要告诉;遇到有人强行闯入教室时,由当时的任课教师来制止、制服,并报警和通知校园管理组;
  6、自习课不允许学生随便出入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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