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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通知
2009-6-19 14:57:00 来源:< >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2008年11月,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了《山东省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方案》,将于2009年下半年对各市、区县政府体育卫生工作进行专项督导评估。从年前市教育局组织的督查情况看,各区县、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为切实做好迎评工作,促进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健康体魄是学习生活的前提。各中小学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体育卫生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狠抓落实,认真研究解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基础设施薄弱、师资缺乏、开课不足等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针对我市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开足上好体育课。严格落实课程标准,开足上好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专职师资不足的要对现有师资进行调整,确保体育课的正常开设。
  2、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中小学要按照市、区县统一作息时间表,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安排1节集体体育活动课,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和课程表,认真组织实施。
  3、坚持早操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坚持学生出早操制度,并做到教师带队,师生同活动、同锻炼,学生出勤率高。
  4、坚持眼保健操制度。组织学生每天上下午做眼保健操,并纳入课程表,努力降低青少年学生近视率。要做好2008修订版眼保健操推广工作,2009年上半年在各中小学全部普及。
  5、坚持开展冬季长跑活动。将学生冬季长跑活动纳入日常教育教学计划之中,与早操、课间操、大课间活动、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等有机结合。中小学校在法定工作日每天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完成跑步里程,节假日期间学校应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并做好记录。
  6、完善体育竞赛制度。各区县定期组织综合性或专项性学校体育运动会,并形成制度化。学校每年召开春、秋两季运动会;并因地制宜地经常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及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比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
  7、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体艺[2008]12号),制定完善的健康教育计划,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和卫生教育课。学科教学每学期应安排6—7课时,并结合有关课程进行渗透,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当前,特别要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8、实行学生视力监测制度。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详细记录,统计分析,分类指导。
  9、建立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或卫生委员利用早操或早自习时间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或疑似传染病或因病缺勤时要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对传染性强的传染病患者复课、复学要有医疗机构或传染病专科医院出具的健康康复证明。
  10、落实《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完善设施设备,建立食堂进货索证等制度,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11、建立学生体质监测制度。各学校均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公告制度,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定期对在校学生进行体质测试,并予以公告。
  12、加强条件保障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按标准配备人员、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开展工作提供基本保障。
  三、切实抓好督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体育卫生工作列为规范办学行为督查和督导评估的一项基本内容,对开课不全、课时不足、制度不落实、不重视学生健康的学校要通报批评,评优树先时实行一票否决。各学校要安排专门机构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切实加强对体育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及时记录,建立档案。学校领导要经常深入班级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体育卫生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规定要求,于新学期开学后全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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