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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铁路学校——校园治安责任 |
2009-6-9 14:47:00 来源:< 廊坊市铁路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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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环境安全(校园治安)责任人:巩相臣
责任内容:
1.门卫管理,要求门卫设有专职人员守卫,落实值班登记制度,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熟悉校园环境,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事情要机智、果断;态度正确,行为文明。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学生进入校园须佩戴胸卡;校外人员在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传达室登记后进校,进出校园严禁翻越围墙;
3.校园防盗(出现盗窃,立即处理),对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实行“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原则,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严防事故发生;
4.清理、维护校内及校园周边秩序,校园内及校门两侧,未经批准禁止摆摊设点,通告、通知、海报、启事等必须张贴在布告栏内;严禁张贴大、小字报及非法宣传品。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总务处统一安排地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堆放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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