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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关于手足口病预防实施方案 |
2009-6-3 16:07:00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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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Hand-foot-mouth disease, HFMD)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婴幼儿发病为主。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少数患者可并发无菌性脑膜炎、脑炎、急性弛缓性麻痹、呼吸道感染和心肌炎等,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快,易发生死亡。少年儿童和成人感染后多不发病,但能够传播病毒。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包括肠道病毒71型(EV71)和A组柯萨奇病毒(CoxA)、埃可病毒(Echo)的某些血清型。EV71感染引起重症病例的比例较大。肠道病毒传染性强,易引起暴发或流行。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我县手足口病的发生、蔓延,特制定预防控制实施方案,为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一、目的
指导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肠道病毒病的疫情报告和监测;
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
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开展公众预防和疫情应急处置。
指导各有关防治机构开展宣传防治工作。
二、病原学
引起手足口病的主要为小RNA病毒科、肠道病毒属的柯萨奇病毒(Coxsackie virus) A组16、4、5、7、9、10 型, B组2、5型;埃可病毒(ECHO viruses)和肠道病毒71型(EV 71),其中以EV 71及Cox Al6型最为常见。
肠道病毒适合在湿、热的环境下生存与传播,对乙醚、去氯胆酸盐等不敏感,75%酒精和5%来苏亦不能将其灭活,但对紫外线及干燥敏感。各种氧化剂(高锰酸钾、漂白粉等)、甲醛、碘酒都能灭活病毒。病毒在50 ℃可被迅速灭活,但1mol浓度二价阳离子环境可提高病毒对热灭活的抵抗力,病毒在4 ℃可存活1年,在- 20 ℃可长期保存,在外环境中病毒可长期存活。
三、流行病学特征
(一)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人是肠道病毒唯一宿主,患者和隐性感染者均为本病的传染源。肠道病毒主要经 粪-口和/或呼吸道飞沫传播,亦可经接触病人皮肤、粘膜泡疹液而感染。是否可经水或食物传播尚不明确。发病前数天,感染者咽部与粪便就可检出病毒,通常以发病后一周内传染性最强。
病人粪便、疱疹液和呼吸道分泌物及其污染的手、毛巾、手绢、牙杯、玩具、食具、奶具、床上用品、内衣以及医疗器具等均可造成本病传播。
(二)易感性
人对肠道病毒普遍易感,显性感染和隐性感染后均可获得特异性免疫力,持续时间尚不明确。病毒的各型间无交叉免疫。各年龄组均可感染发病,但以≤3岁年龄组发病率最高。
四、病例定义
(一) 临床诊断病例
急性起病,发热,手掌或脚掌部出现斑丘疹和疱疹,臀部或膝盖也可出现皮疹。皮疹周围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的疱疹,疼痛明显。部分患儿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和头疼等症状。
重症病例:1.有手足口病的临床表现的患者,同时伴有肌阵挛,或脑炎、急性迟缓性麻痹、心肺衰竭、肺水肿等。2. 手足口病流行地区的婴幼儿虽无手足口病典型表现,但有发热伴肌阵挛,或脑炎、急性迟缓性麻痹、心肺衰竭、肺水肿等。
(二)实验室诊断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为实验室诊断病例
1.病毒分离
自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脑脊液或疱疹液、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中分离到肠道病毒。
2.血清学检测
病人血清中特异性IgM抗体阳性,或急性期与恢复期血清IgG抗体有4倍以上的升高。
3.核酸检测
自病人血清、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脑脊液或疱疹液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中检测到病原核酸。
五、疫情报告
(一)自2008年5月2日起,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符合上述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进行报告。
(二)报告内容与方法
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传染病报告卡》中“其他法定管理及重点监测传染病”一栏中填报该病。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之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报告病例分“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两类。如为实验室诊断病例,则应在报告卡片“备注”栏内注明肠道病毒的具体型别,如为重症病例亦应在“备注”中注明“重症”。
(三)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发生流行或暴发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四)信息报告分析和反馈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疫情报告信息进行审核,每日浏览并分析监测数据,发现异常升高或出现死亡,立即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流行病学调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全县发生的重大手足口病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各医疗卫生单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调查的主要目的:一是采集相关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明确病原并进行分型鉴定;二是收集临床资料,以了解不同型别肠道病毒的致病性、毒力、所致疾病临床类型及救治等;三是阐明本次流行/暴发的传播方式及感染的危险因素等,以便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四是评价不同防控策略和措施的有效性。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和调查表应根据调查目的不同而进行专门设计。
七、预防控制措施
(一)各部门职责:
卫生部职责:负责手足口病的诊断、治疗,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出疫情应急处置措施建议。
教育部门:开展学校特别是幼儿园的疫情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隔离病人,开展幼儿园内部的疾病防治工作。
新闻部门:开展预防手足口病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婴幼儿和儿童普遍易感。做好儿童个人、家庭和托幼机构的卫生是预防本病感染的关键。
(一)个人预防措施
1. 饭前便后、外出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避免接触患病儿童;
2. 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并妥善处理污物;
3. 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
4. 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5. 儿童出现相关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居家治疗的儿童,不要接触其他儿童,父母要及时对患儿的衣物进行晾晒或消毒,对患儿粪便及时进行消毒处理;轻症患儿不必住院,宜居家治疗、休息,以减少交叉感染。
(二)托幼机构及小学等集体单位的预防控制措施
1. 本病流行季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
2. 每日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3. 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4. 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5. 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
6. 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居家休息的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7. 患儿增多时,要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当地教育和卫生部门可决定采取托幼机构或小学放假措施。
(三)医疗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
1. 疾病流行期间,医院应实行预检分诊,并专辟诊室(台)接诊疑似手足口病人,引导发热出疹患儿到专门诊室(台)就诊,候诊及就诊等区域应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
2. 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每一位病人后,均应认真洗手或对双手消毒;
3. 诊疗、护理病人过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的仪器、物品等要擦拭消毒;
4. 同一间病房内不应收治其他非肠道病毒感染的患儿。重症患儿应单独隔离治疗;
5. 对住院患儿使用过的病床及桌椅等设施和物品必须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
6. 患儿的呼吸道分泌物和粪便及其污染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7. 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患者增多或肠道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时,要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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