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师生身心不受伤害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蓬勃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现就学校安全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领导,健全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逐级落实到人。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中层领导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分别成立以分管教学的书记为组长,教务处主任为副组长,教务处其他同志为成员;以分管总务的副校长为组长,总务处主任为副组长,总务处其他同志为成员;以政教主任为组长,团总支书记为副组长,团总支委员为成员组成的3个安全工作检查小组。
3、根据各部门职权范围实行安全目标责任分解。
4、学校与各教研组、各班级、全体教师、值日人员每年签订一次安全责任书。
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各项制度,逐步实现安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1、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布置、检查学校的安全工作。
2、完善封闭管理,健全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保卫制度,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值日人员要保证坚守岗位,积极巡查,处理偶发事件,杜绝学生无故旷课离开校园,禁止身份不明的人员进入校园,防止发生伤害师生的事故发生。家长来访要在值班室登记。
3、完善学校食堂和师生服务部的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把好采购关,督促师生服务部、食堂工作人员随时搞好个人及食堂卫生,避免食物中毒,任何人不允许向学生误导和推销强化保健食品。
4、完善消防制度,学校重要场所(如实验室、语音室、微机室、图书室等)备有合格消防器材。
5、完善贵重财产、危险药品、危险器材管理制度,领用手续齐全,防盗设施完善。
6、实行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报告制度,活动前履行报批手续,要制定严密措施,遵循有关规定,落实岗位责任,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徒步原则,确保万无一失。
7、切实抓好体育课、体育活动的安全措施,防止在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上体育课时,学生的安全由上课教师负责,老师必须做好示范指导,加强防范措施,加强学生组织纪律,检查所有器械,消除不安全因素所能造成的事故隐患。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8、建立“安全教育周”制度。每学期的第三周为学校“安全教育周”。主要内容:
(1)看一次安全教育录像或组织一次安全教育知识竞赛等活动;
(2)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
(3)上一堂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课;
(4)全面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
9、认真落实“安全用电制度”,防止火电灾害。处室、组、班级要爱护用电设施,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做到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不允许用电炉等高功率用电设备,如有使用全部没收。
10、实行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师生遵纪守法情况,特殊学生是否存在心理障碍、有无异常情绪,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是否卫生安全,校舍、活动器械、场所供电线路、电器等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等每学期检查不少于4次。检查要认真仔细,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工作要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全体教师应密切注意学校各方面的安全问题,一旦发现隐患有责任及时上报学校。
11、学校要在特定的时间(如课间操),对一些重要场所、地点(如楼梯、运动场入口)派人职守巡视,维持秩序,防止学生推搡拥挤,造成摔跌、踩踏等事故。
12、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坚决制止教师随意停学生课或将学生赶出教室、赶出校门的行为,制止教师出言伤害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特殊学生一定要做好疏导、引导工作,绝不允许因我们的教育教学行为不规范,而发生安全事故。
13、各班级要根据实际制定好班级安全公约,学生要有安全保证书(安全保证书班主任一份,家长一份),班主任全面负责学生的安全,做到责任到人,对发现的问题能处理的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
14、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问题。要在县教育局、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公安、交通、工商、卫生防疫、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良好的安全防范体系,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文明的环境。
15、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人身保险。意想不到的事总会发生,人身安全事故防不胜防。参加人身保险是为了保障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减轻其遭受意外伤害时给家庭和社会造成的经济负担。
16、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行政会),公布学校紧急联系电话,并按照预案进行紧急处理,使处理工作规范化,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7、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教师应立即报告校长室,属重大事故,学校立即向镇政府、县教育局报告。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对安全工作的认识。
安全教育必须列入学校计划和常规议事日程之中。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日、教育周及校会、班会、教职工会的机会,采用黑板报、橱窗、广播、讲座等形式,请交警或其他领导作法制和安全教育报告,定期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学生知法守法,培养学生养成守纪律、有秩序的好习惯,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用电常识、防盗等方面的教育,认真学习《中学生自救自护常识》,使学生能够在遇有紧急情况和意外灾祸面前自救自护,并能正确处理突发事故。安全教育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落实、有记录、有检查、有小结。
四、事故处理与奖惩
1、要依法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学校教师、学生在校内受到轻微伤害的,学校可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发生死亡、重伤等重大事故的,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告镇教办、区教育局、公安及卫生等部门,及时疏散学生,全力救护伤员,减少伤亡,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凡师生在校外因非学校责任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2、实行安全工作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作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校纪处分,并报上级给与党纪、政纪处分;有安全责任事故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对因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