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教院附中消防疏散演练方案 |
2009-11-10 14:57:00 来源:< > |
|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学校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检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大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各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1、成立学校处理突发事件小组。
一、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由校领导委派组内成员了解处理。
二、由校值班领导通知有关同志到达现场了解、调查、具体处理,对于恶性事件必须果断处置。
三、青保教师应组织好年级组长、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稳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卫生教师要及时配合做好现场救助、联系急救、护送救治等工作。
四、工会主席、人事干部应组织好教师,稳定、有序地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工作,同时加强教师的自我保护。
五、在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中,必须依靠有关方面领导、公安、司法部门等,群策群力、稳妥处理,且将处理的突发事件及其结果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将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的综合评估体系,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经常对饮水卫生、食堂卫生、教学环境和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饮水、食品从业人员人人持有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活动性肺结核、菌痢、化脓性皮肤病、伤寒、肝炎)的人员100%的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不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做到生熟分开;餐饮具做到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储存和食品制作间做到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4、对学校集体食堂要实行承包准入制度,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5、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学校必须向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开水,学生饮水必须单人单杯,对自备水源的蓄水池每年必须彻底清洗消毒,确保水源不受污染。
6、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7、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8、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9、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学校应立即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学校和个人有权向卫生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遇有各类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发生:
1.控制污染源或将发病师生第一时间送医救治。
2.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校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3.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4.封存现有饮用水,从校外引进安全洁净的水源供师生饮用。
5.组织师生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6.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对食堂及饮用水加强管理。
7.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将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卫生疾控中心和教育局;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