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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高级中学校车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
2009-10-16 15:45:00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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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或书记担任,成员包括综合办主任、学工部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各年级组长。
2、发生校车交通事故时,立即报告110和学校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综合办,电话:56951476——16/56957384校长办56951476——28,书记办56951476——26
3、遇到车祸、警匪事故,速报110;遇到火灾,速报119并用车上灭火器先行灭火;伤害事故,报告120。遇到人员身体伤害时,立即包扎抢救,迅速呼120急救并联系卫生老师(56951476——11)援救。
4、学生问题由学工部负责,遇到伤害事故或急病,应就地进行急救、包扎等应急处理,并通知班主任、卫生老师进一步处理,必要时送医院,同时与学生家长联系。
5、教职工遇到伤害或疾病,由综合办负责,及时给予救助,疾病打120,同时与教职工家属联系。
6、事故发生,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教育局办公室电话:62578899-1711学生问题可报教育局高中科,电话:62578899-1607教职工问题可报教育局人事科,电话:62575976
7、发生事故,应尽可能组织人员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维护现场秩序。应急处理后,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专门会议,研究预后处理和学校正常秩序的恢复等事宜。
8、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调查事件或事故,向上级作出详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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