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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剑州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2009-10-9 14:54:00 来源:< >
  为保证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剑阁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制度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火灾、校内伤害、交通事故等恶性事件的发生,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引起了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切实抓好我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学校要求,各处室一定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抓落实。各处室要针对自己的工作实际,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方法和措施,坚决克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麻痹思想和渎职行为。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成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何雄林(校长)任组长、张文昌(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有蒲州生(党总支书记)、何会明(党总支副书记)、伏天祥(副校长)、李炜(副校长)、张志成(副校长)。其他各处室按所分工,抓好所管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为形成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网络,学校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块管理。
  2.分工
  全校安全工作的组织、检查、指导、督促和开展相应的活动由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文昌同志总负责。工作期间的日常事务由行政办公室杨清祥主任负责安排协调。
  副校长伏天祥同志负责办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教师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落实;办公室主任杨清祥同志和王志锦同志具体负责办公楼、办公室、档案室、文印室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落实。
  副校长张志成同志分管总务处的安全管理工作;总务主任罗雄春同志具体负责学校宿舍楼、学校出租房及校食堂超市、配电室、水房、财会室、后勤办公室、仓库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落实。
  副校长张文昌同志负责政教处和教务处的安全管理工作;政教处主任王政康同志和副主任罗平同志具体负责政教处办公室和门卫室的日常工作、学生的德育安全纪律法制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学生宿舍的安全教育管理和学校日常安全保卫方面的检查落实工作;教务处主任黄友勇同志和副主任尚君民同志具体负责教务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室等教学重要部门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落实工作。
  副校长李炜同志负责体体卫艺处、教科室和信息技术处的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卫艺处主任张志勇同志和副主任段晓军同志负责体育卫生艺术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医务室的监督检查工作;教科室主任任治邦同志和梁泽清同志负责教育科研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组织工作;信息技术处主任王晓剑同志负责校园网站和微机室的管理维护、各办公室电脑的维护和教师的电脑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团委书记母志攀同志和副书记王正飞同志负责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学生的成长教育工作,协助学校其他部门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各安全工作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实际,掌握情况,狠抓制度落实,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迅速解决。
  三、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
  学校安全工作要重点抓防火、防盗、防汛、防房屋倒塌、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内外意外伤害的教育和防范工作。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制定必要的安全管理预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召开学校的安全工作专项会议。
  四、安全防范管理的具体要求
  1.学校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教育制度
  ⑴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每学期的开学、期中、期末全面检查一次全校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⑵每学期的期中、期末对全校的教职工及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
  ⑶政教处和校团委负责每学期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疏散、安全自救的演练;利用学生广播站和学校的宣传橱窗、宣传展板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教育,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2.建立事故报告制度
  ⑴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本着“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迅速上报。
  ⑵校内发生安全事故,目击者或当事人应立即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任一成员报告,接到报告的领导小组成员须立即转报到组长或副组长处,由学校统一报告上级。属于重大特急事故的,须同时报告:火警报119;人身安全事故报110、120;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电话:张文昌(13981283996)或办公室(6626642);普安镇派出所报警电话:5208155。
  3.学校建立安全预警机制
  ⑴在学校的财务室、办公室、档案室、计算机机房、锅炉房、各实验室等重要部门将安装自动报警装置。保证报警装置的正常有效,值班人员能熟练操作。
  ⑵在学校教学楼、图书馆楼、宿舍楼的楼道内规定位置安装应急灯、指示标志;在防止楼房坠落物的地方、高压线、有危险的电器装置处设立警示标志;在楼道上下楼梯设立提示标志;在实验室、计算机机房设立提示和警示标志。
  4.建立学校网络安全体系
  ⑴建立网络安全和保密制度,由信息技术处主任王晓剑负责学校网络安全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维护软件的安装、升级,保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
  (2)信息技术处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健康上网的教育,禁止学生去社会网吧,防止学生迷恋上网损害自身的身心健康。
  5.学校的保密工作
  ⑴建立健全学校的保密工作制度。加强对办公室、财务、档案、计算机、油印室工作人员的保密责任的教育、检查和管理。
  ⑵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组长:何雄林;副组长:张文昌;成员:蒲州生、何会明、李炜、伏天祥、张志成。
  6.门卫安全防范要求:
  ⑴门卫人员要按照规定的上班时间坚守岗位,准时开关校门。
  ⑵对来校人员要礼貌热情接待,问清来由,并填写来校登记表,做到不随意放行,也不与来访者吵闹。
  ⑶小商小贩不得进入校园。
  ⑷禁止收拾破烂者进入校内,禁止学校门口两侧摆摊设点。
  ⑸非本校车辆,原则上不准进入校园,确因公务需进入的,经门卫允许后,须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⑹携带、运载物品出门时,必须持总务处签署意见的证明方准通行。
  ⑺对出入可疑人员,要加强盘问,做好记录,并随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⑻门卫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不准在执勤时间搞其他无关活动,对擅离职守、不负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要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7.财务室安全防范要求:
  ⑴财会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增强责任心,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财经纪律和学校财务制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⑵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存放现金,现金要放入保险柜内。
  ⑶取送现金千元以上的要二人同行,取送巨款要用专车,如当时无车,必须多派人员,确保取送款的沿途安全。
  ⑷加强支票和财务章的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空白支票外出,防止丢失和被盗,对外来支票认真审查,以防受骗,晚间及节假日支票与财务章要分开存放。
  ⑸所有财务室的门窗都要加固,必须配备保险柜和保险装置。
  ⑹财务室内不准吸烟,不准点燃易燃物质。
  8.安全用电要求:
  ⑴做好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师生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⑵及时检修电路及用电设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用电和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
  ⑶学校电源控制、控电室、变压器均由电工专门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准操作。
  ⑷要及时劝阻和制止以下不良现象:
  ①拆、卸、损坏学校用电设施;
  ②擅自拉电、接电;
  ③擅自在教室或办公室安装高耗能用电设备(如电炉子、电暧气)。
  ⑸电工要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处理用电中出现的问题和故障。电工在每学期的开始和结束时要进行以全校的全面检查,对教职工办公室、实验室和学生教室的电器、电设施每周巡回检查一次。
  9.供水安全防范要求:
  ⑴学校负责供水的维修工要坚守岗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经常检查供水设备和管道的安全运行。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检修,并作好故障纪录。维修工对供水设施、管道应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学期始末对全校的供水设备、管道进行全面的维护和保养。
  ⑵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
  10.库房安全防范要求:
  ⑴按照消防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⑵严格遵守“实物管理制度”及“实物领取的具体办法”,做到手续齐全、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账与实物相符。
  ⑶库房门窗要保证坚固、严密,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维修钥匙要由保管本人专管,防止和杜绝失盗现象。
  ⑷库房内、工作室禁止烟火。
  11教职工宿舍楼安全防范要求:
  ⑴入住学校宿舍楼的教职工必须与学校签订《宿舍楼入住协议书》,所有在住教职工必须遵守《学校宿舍楼安全管理规定》并尽相应的安全义务,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⑵宿舍楼按照有关消防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楼管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人人要爱护宿舍楼内的消防器材,不准随意动用,对破坏消防器材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⑶宿舍楼楼道内不准堆放杂物、私设炉灶、私拉电线和焚烧物品。住户尽量不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⑷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⑸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离走锁门、关窗,及时关闭水龙头,
  ⑹宿舍楼内的住户未经学校许可,不得将自己的房间转租、转借校内或校外人员。
  ⑺对宿舍楼的安全卫生情况,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每学期的期中和期末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查找漏洞、制定措施、及时改进。平时发现突出问题,组长可随时召集领导小组会议立即解决。
  12.教学楼、办公室、实验室、微机室、电教室、图书馆、档案室、试卷保密室等教学重地的安全防范要求:
  ⑴建立健全各科室、教学重地的岗位安全目标责任制,按照有关消防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⑵管理人员要及时检查门窗,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总务处进行维修。
  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防止和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⑷对易燃易爆和有毒药品要绝对按照规定要求由专门负责人员进行存放和管理,对录像机、照相机、彩电、音像设备等贵重物品,要由专门责任人负责管理和妥善存放。
  ⑸严禁在教学重地吸烟和焚烧纸张、文件等易燃品。
  ⑹电器使用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室内配电装置是否有漏电现象,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做到及时维修。
  13.机动车、自行车存放安全防范要求:
  ⑴自行车要按学校规定放入车库或指定位置并加锁。自行车不按规定要求存放,一旦丢失,责任自负。
  ⑵教育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要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机动车驶入校内时要随时注意躲避校内行走人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在校内存车要放在学校规定的车位处,要安装防盗锁、防盗装置,人离车随时上锁。
  ⑶本项工作由专职安全保卫人员负责。
  14.关于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防范要求:
  ⑴政教处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和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制定《学生安全管理预案》。
  ⑵依靠上级机关和协作单位,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防范、打击学校及周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治理有可能对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伤害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
  ⑶加强对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军训、社会实践、外出参观要按规定签订安全责任书、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与接待、服务部门和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
  ⑷与交管部门协作加强校门口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疏通校门口交通通道。要求学生放学时不在校门口逗留、聚集,过街时走人行横道。
  ⑸承担学生营养餐的公司必须是教委指定的有承担中学生营养餐资质的公司,学校必须与营养餐公司签订卫生安全协议。各班级使用的饮用水,必须是由有正规营业执照、卫生健康达标的公司提供的。并且要注意按时清洗饮水机。
  ⑹体卫艺处制订“防止学生在体育活动、体育课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管理规定”,加强体育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提出明确要求和应采取的措施。
  ⑺政教处组织班主任和教师加强对有心理疾病学生的了解和关注,注意这些学生的思想、情绪的变化,作好心理调解工作,不激化矛盾。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妥善解决。
  ⑻政教处要加强对学生在集中上下楼梯时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在上课间操时,要求学生上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起哄,要有序上下。下课时要由任课教师负责在楼道内指挥、疏导学生。
  ⑼政教处对各年级的“有不良行为学生”和“有较严重问题学生”要建立专门的个人档案,按年级分工经常与班主任、家长交流情况,制定和实施帮教措施,重要问题要提交校行政会研究解决。
  ⑽体卫艺处和医务室平时要作好全校师生关于防治传染病、突发病卫生常识知识的宣传,作好相应的防范、监测、上报工作;作好防止意外伤害的防护、初步救治知识的宣传、辅导。遇校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进行初步的诊断、处置,并提出进一步治疗的建议或立即转送医院。要加强远离毒品、吸烟有害的教育。对校内的小伤小病的处置时,要科学用药、规范操作。医务室要从教委规定的渠道定点购药,每学期检查一次医务室存放的药品质量和有效期。
  15.对教师队伍的管理
  ⑴在校从业的教职工必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和《岗位聘用合同书》,每学年对教职工的工作按教职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现象和行为进行教育和相应的处罚、处理。
  ⑵新录用和新聘任的教职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准入制度和聘用标准。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和本科学历。
  ⑶发现教职工中有精神病、传染病或不适于从事教师工作的,要立即按有关政策采取:清理、调离岗位、转岗、病休等措施,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
  五、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为使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实处,抓出成效,学校要订立各重点部门、处室的“岗位安全目标责任制”,与各部门处室的安全工作负责人签订“岗位安全防范责任书”,并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
  各负责同志,要本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负责精神,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不认真执行本规定者或造成事故者,学校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法律者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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