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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
| 2008-12-18 10:38:00 来源:< 河北保定外国语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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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用车的管理,明确驾驶员职责,调动驾驶员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校车的安全、正常使用,现做如下规定:
一、校车的任务
1、保证学校领导的公务用车;
2、保证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以及学校礼仪接待的公务用车;
3、保证教师公务用车、学校急重病人的运送和学校后勤服务工作的公务用车。
4、保证教师上下班接送任务(新校区)。
二、校车的管理
1、校车由办公室管理,司机在不出车时,安排适当工作。学校各部门用车必须申请,司机公务出车需离开市区时,应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详细记载出车情况,作为司机报销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的依据;
2、校车要按学校的规定的位置存放在校园内;
3、司机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根据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司机和学校承担各自的责任。
4、司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一经查实,第一次扣发工资50元,并提出警告,第二次扣发工资100元,第三次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并给予辞退:
A、被发现或举报酒后驾车经过核实的;
B、未经批准私自出车的;
C、虚报路桥费用、维修费用的;
D、虚报出车任务的。
5、校车用油必须使用统一办理的充值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严格实行一车一卡,每周报销一次路桥费,报销是由主管领导核实行车记录;
6、汽车保险费、养路费等必须根据政府采购规定办理,否则不予报销。
三、校车的修理
1、校车修理必须按上级规定到政府采购定点单位进行。校车需要修理时,校车驾驶员到政府采购定点修理厂对车辆维修费用进行评估,并在维修前需报主管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报销。正常维修外,校车驾驶员对校车应坚持出车前检查,回校后保养的措施。
2、汽车修理时,校车驾驶员必须如实填写《汽车管理档案》的有关内容。
四、 校车驾驶员职责
1、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服从领导的安排,准时出车。工作时间内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车者,需提前请假。
3、保持车辆内外(含发动机、后备箱)整洁,车内无杂物,无异味。
4、爱护车辆,加强车辆的检修和保养,保障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5、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开英雄车、赌气车、疲劳车;不得酒后驾车;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
6、增强节约意识,做好节油工作,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车辆故障。
7、认真填写《汽车管理档案》,掌握车辆的行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8、实事求是,核销的过路过桥费用必须与承担的出车任务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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