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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甘井子小学校园进出安全管理规定 |
2010/12/28 15:44:00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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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甘井子小学校园进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切实保障我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第三条 进出校园的人员,除我校师生及后勤人员凭相关证、卡主动出示后可正常进出外,其余的校外来访人员,必须先经值班保安用电话确认被访人在校内后,再认真填写《来校人员登记表》后才能进入校园。
第四条 《登记表》上包括来访人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来访事由、随行人数、车牌号、被访部门、入校时间等内容,来访人员须逐项认真如实填写,方可进入。
第五条 来访人员的车辆一律停在大门外面。需要进入校园送货物、送书报、收垃圾的人员、车辆,由有关科室、部门事先向保卫科和门卫通报。无通报的车辆一律不得入校。对进出校园的所有车辆(含校车、教师私家车),值班保安都要严格登记。严禁小商贩进校推销产品。
第六条 正常的上课期间,值班保安要制止学生无故出校门。因故确需出校的,需班主任、教导处、卫生室三方签字方可放行。
第七条 学生家长除在开学、放假时、开家长会议时可进校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学生出现生病等意外情况时,家长严格登记后方可入校。
该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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